报废车上路如出笼的猛虎
据交警介绍,非法上路的报废拼装汽车犹如出笼的猛虎,对人民生命财产和道路安全危害极大:报废汽车刹车、转向及发动机等机件很容易失灵;整个报废车辆的操作稳定性变差,特别是车厢、车架变形后,使转向稳定性下降,车辆极易跑偏;由于所有报废车辆机件磨损严重,也会使燃料消耗过大,污染大气环境;报废车辆一旦拉货载重,转弯时就会加大全车的离心力,极易翻车;报废车辆轮胎老化后容易造成爆胎,引发事故。
多年从事交通事故诉讼的王飞律师说,国务院公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明确指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禁止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和拼装车进入市场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该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指出,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或者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拼装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车,没收违法所得;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由原审批发证部门分别吊销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认定书、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