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经于5月1日正式实施,除去对于大型车、营运车辆的规定,其中涉及到普通车主的条款实际并不多,但和老规相比,还是有不少改变值得关注。以下我们将选取和私家车有关的条款进行解读:
● 关于使用年限的规定
第五条条款: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条款解读:此前,中国机动车相关报废标准始于1997年7月15日发布的《汽车报废标准》,其中对于私家车的强制报废标准为期限10年,行驶10万公里。之后,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车辆技术水平的提升,这一限制显得过于苛刻。因此新的机动车报废标准对于车型的报废年限将没有限制。
● 关于验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条款: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条款解读: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规定,并不是指连续3年未获得检验合格标志。现行机动车年检规定是,非营运的全新机动车前6年是两年一检,第6至15年是一年一检,15年之后就是半年一检。按照这个计算标准,一辆全新的私家车,连续3次即连续6年未年检就会被强制报废。而对于超过15年的老旧车,连续3个检测周期(即1年半)未获得合格标志,就将被强制报废。
● 关于里程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条款解读: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其中,私家车行驶60万公里、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公里、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公里,国家将引导报废。
总结:对于车主来说,新规肯定是能让不少人兴奋的,以一般家用车每年行驶2万公里计算,取消了报废年限之后,用上个30年也是没有问题的,和之前的10-15年的报废年限相比多出了整整一倍。尽管老车的保养费用高,但未来像欧美一样,家里出现个几十年的老爷车也成为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