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将有1.2万台“黄标车”享补贴
为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方案》应时而出。那什么车辆能够享受补贴政策呢?补贴的金额具体有多少?
据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称,到2017年底,我市将基本淘汰48878辆“黄标车”,预计今年底前将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约1.2万辆,也就是说,这1.2万辆“黄标车”将可享受新政补贴福利。今年,市财政安排6800万元用于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资金。《方案》出台后,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密切关注,也陆续有车主前来咨询。从咨询的情况看,车主还存在以下疑问:一是大多车主仍没法确定自己的汽车是否为“黄标车”;二是补贴对象仍不太清楚;三是不熟悉办理流程。其实,这些都可以登陆“汕头市环保局公众网”查询《汕头市中心城区“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资金申请指南》获知。要提醒市民的是,申请对象应为《方案》印发之日(即2014年11月28日)起,至下列规定期限止,在本市注册登记且未达到强制报废期的“黄标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的“黄标车”提前淘汰不列入奖励补贴范围。
根据《方案》规定,至2015年10月31日止,注册登记时间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且未达到强制报废期的营运“黄标车”;至2016年12月31日止,注册登记时间在2006年1月1日之后且未达到强制报废期的营运“黄标车”以及在本市注册登记且未达到强制报废期的非营运“黄标车”均可申请奖励补贴。“黄标车”使用年计算的起始日期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为车辆按规定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
属于提前淘汰的“黄标车”的补贴标准为:1、载货汽车,重型、中型、轻型、微型分别为0.7万元/辆、0.5万元/辆、0.3万元/辆、0.2万元/辆;2、载客汽车(有强制报废年限,包括营转非、出租转非、非转营、非转出租性质),大型、中、小、微型(包括专用校车)与载货汽车不同型号的补贴标准相通,而大型非营运载客0.9万元/辆;中型非营运载客0.7万元/辆。对于没有强制报废年限的载客汽车,将实行1.8升(不含)以上排量0.8万元/辆,1.4升(含)至1.8升(含)排量0.5万元/辆,1.4升(不含)以下排量、专项作业车0.3万元/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