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废的车又可以多开八年
4日,阳信的王先生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黄改绿”补贴手续和备案,王先生是全市第一个取得黄标车“黄改绿”标志的车主,同时也标志着阳信县的“黄改绿”工作正式启动。
3月4日上午,取得滨州市第一个黄标车“黄改绿”标志的车主王先生高兴地来到阳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进行备案并办理相关政府“黄改绿”的补贴手续。
车管所工作人员介绍,黄标车“黄改绿”,是对部分车况较好、残存价值较高的国Ⅱ标准柴油黄标车,通过加装尾气净化装置,使其颗粒物排放达到国Ⅲ以上标准的绿标车水平,同时换发“黄改绿”环保检验标志的黄标车治理改造方式。
王先生的车牌号为鲁M·42D01的轻型普通货车,按照规定到2015年12月31日就到报废期,但是他申请了黄标车“黄改绿”改造方式,加装尾气净化装置并通过检测,报废期限也延长到了2023年9月5日,货车还可以使用八年,对此,王先生感到特别高兴。
阳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为加快推进滨州市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对全县满足条件的312辆车车主宣传“黄改绿”政府补贴政策和办理流程,积极联系有资质的“黄改绿”改装厂,并为车主协调“黄改绿”相关事宜。按照占全县12.7%符合“黄改绿”车辆条件全部改造完成,可减少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