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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过户未办妥 退车要交租车费

发布时间:2015-05-25 11:43:33 作者: 信息来源: 浏览量:

汽车过户未办妥 退车要交租车费

 近年来,随着购置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出台,普通消费者也逐渐开始关注这一新的交通工具。而首先吸引消费者的,应该就是它的低廉价格。市民侯先生反映,他去年就买了一辆二手的新能源汽车,但是过户手续直到现在都没有办妥。一气之下,他想要退车,商家却向他索要一年的“租车费”。

 
  消费者:过户不成买车还付租金?
 
  去年,侯先生想买辆汽车,他听说新能源汽车可以享受国家补贴售价比较便宜。他在网络上搜索某国产品牌电动汽车,在某网站看到了一条苏州某新能源汽车销售公司发布的帖子。他非常心动,立刻按照网站信息与商家取得了联系,并约好几天后去现场看车。数天后,侯先生赶到店里去看车。据他说,他最初要求购买新车,到店后店员给他介绍的车却是全新二手车,虽然已经登记上牌但是还比较新。侯先生说,商家号称新能源车辆出厂时都是已经有车主的,并承诺将包办过户手续,5万8千元的价格也实在非常便宜。他当天就与销售公司签了购车合同,并付清了购车全款。商家称,车子侯先生可以先用,过户手续随后就会办好。
  一年过去了,车却仍然没有过户到他名下。这一年中,他持续与销售商联系,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搪塞。最近他忍无可忍决定退车。销售商称侯先生可以退车,但必须支付1万2千元的租车费。虽然没有过户,但是侯先生已使用车子一年,销售商要按每月1000元收取租车费。侯先生表示自己当初要买新车,商家没有兑现承诺。在买二手车后虽然称可以过户,但车子最终没成为自己的。这是商家违约在先,现在居然还要他缴纳租车费,他觉得不能接受,且想要解除合同。
 
  商家:没过户是意外车子不能白用
 
  侯先生向记者提供当时的购车合同,出售时车子已上牌,但车牌所属地与侯先生所在地不符。合同条款中有一条明确约定,由销售商负责办理过户,预计时间为两个月,过户后交付发票、合格证等书面材料原件。从签署合约时间来看,购车已经超过一年。记者根据侯先生提供的线索,与当时负责销售车辆的纪先生取得了联系。
  纪先生称,首先,在买车时他们明确地跟侯先生说明了车子是二手车,上路行驶过,有明确的行驶公里数。他说,当时有新车,售价在7万元左右,侯先生是听到二手车低廉的价格后,转而决定购买二手车的。双方是在意见一致的前提下签下购车合同的。其次,按照他们以往的惯例,办理过户手续是完全没问题的。可是,去年由于和中间协办的代理商产生了经济纠纷,因此侯先生的过户手续迟迟办不出。他们已经接受了侯先生的退车要求,租车费的事宜是由上级领导决定的。记者又与纪先生所述的负责人进行了交涉,对方称,侯先生已经用了一年车子,怎么说也要支付一些费用的,双方目前在费用数目上无法达成一致。负责人称,公司的高层下周将会开会讨论此事,并再与侯先生协商。
 
  律师:无法履行合同须承担责任
 
  记者就上述事件咨询了苏州风云律师事务所律师鲁云亮,他说双方在明确汽车状况的情况下签下了购车合同,所签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双方都应严格按照合约内容履行职责。销售商没有按照合约规定的期限实现自己的承诺,属于违约行为,应该承担相应后果。针对租车费,鲁云亮表示,双方当时签署的是购车合同,车子本应属于侯先生,使用车子是理所当然的。并且过户失败并不是由侯先生造成,因此销售商以使用一年为由索要费用是没有根据的。同时,鲁云亮提醒,解除合同是交易过程中一种比较极端的情况,表示双方关系的彻底破裂,对此消费者也需要谨慎。以侯先生为例,接下来他可以先查明车子不能过户的真正原因,如果是原车主或代理人主观不愿意进行过户,那么他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约,并要求销售商为其协商完成过户。如果客观条件或相关规定明确表示,侯先生的情况不能进行过户,那么侯先生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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