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农机报废更新有补贴
为进一步鼓励农民购置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业机械,推进
老旧农机报废更新,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从2015年开始,陈仓区农机
报废更新有补贴!
补贴原则:坚持“农民自愿、国家扶持、方便高效、促进更新”的原则,对农民自愿报废老旧农机且购买新农机的给予补贴。
补贴条件:报废机具种类为已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登记注册,且达到
报废条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一是小型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10年,大中型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15年,履带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使用年限超过12年,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使用年限超过10年;二是因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三是国家明令淘汰的。
补贴标准:手扶拖拉机500--800元,轮式拖拉机1000--11000元,履带式拖拉机10000元,联合收割机3000--18000元。机型类别不同,补贴标准不同。
回收单位:宝鸡市丰茂物质再生利用公司(地址在高新区千河镇李家堡村);宝鸡市金马
报废汽车回收
拆解有限责任公司。
操作程序:一是回收旧机。老旧农机所有者(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交售给农机回收单位;二是注销登记。农机所有人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证明》、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身份证等凭证,到陈仓区农机安全监理站申请办理农业机械
报废手续;三是申请更新:农机所有人按照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流程,自主购买新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惠农补贴“一卡通”账户、购机发票、所购机具,到陈仓区农机中心办理申请报废更新补贴,同时申请农机购置补贴;四是兑现补贴:农机
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同步兑现。